注册税务师去掉“注册”二字,由准入类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更名税务师,已过去五年。
五年时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成为继律师、注册会计师(CPA)之后最大的鉴证咨询类专业服务。国家税制改革的持续深入推进、市场对于专业税务师人才的需求日益旺盛,使税务师考试每年的报名人数、报考科次均呈直线上升趋势。成为了财会类考试的又一个风口。
事实上,随着2014年7月22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注册税务师等11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许可文件的出台,很多人开始唱衰取消“注册”二字后的税务师职业资格含金量。
实则不然。
在涉税服务领域和注册会计师(CPA)并驾齐驱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其含金量丝毫未受取消“注册”二字,由准入类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影响。
针对考生和社会公众提出的注册税务师取消“注册”二字,对税务师含金量的影响 等相关问题,Q老师作出以下解答:
一、注册税务师取消“注册”二字,设立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的依据
注册税务师取消“注册”二字,由准入类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设立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的依据是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文件。
2014年7月22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公布取消注册税务师等11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后经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等国务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取消注册税务师在内的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据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研究制定了《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注册税务师取消“注册”二字,更名为税务师。
二、已取得的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其效力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有什么变化
《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二十条:取得的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不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规定,已取得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原有证书继续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原有资格仍作为聘任经济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三、注册税务师取消“注册”二字后,税务师考试的内容不变,报名条件降低
税务师考试内容与注册税务师考试内容维持三不变:
1.考试科目不变
仍为5个科目,即《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
《涉税服务实务》即原来的《税务代理实务》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即原来的《税收相关法律》
2.考试内容基本不变
随着国家税制改革的深入推进,部分科目的名称有所改变、内容略有增删改查。但在主体考试内容上,仍与原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相同。
3.考试难度不变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命题原则与原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命题原则一致,因此其考试难度不变。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较之原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降低:
学历(学位) | 专业 | 工作年限 |
本科及以上 | 经济学、法学、管理学 | 无限制 |
其他专业 | 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 |
专科 | 经济学、法学、管理学 | 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 |
其他专业 | 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
2.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二)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三)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四)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五)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可以看出,注册税务师取消“注册”二字,更名税务师后,仍属于国家职业资格,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管理。
在2015年之前取得的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无需更换新证。仍然是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且属于中级职称。
又逢二〇二〇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季,欢迎报考税务师考试,成就更好的自己。
文 | Q
来源 | 注册税务师取消“注册”二字,对税务师含金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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